初级职称(技术员、三级教师、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二级教师等);中级职称(工程师、讲师、一级教师、主治医师等);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等)
初级职称(技术员、三级教师、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二级教师等);中级职称(工程师、讲师、一级教师、主治医师等);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等)。
职称级别详情见下表:
职称的获得方式:
职称评审: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以考代评: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关键词标签:
职称级别、中级职称、高级职称、职称政策、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