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高级工程师:
1、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限额定人员)。
2、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限额定人员),或三等奖1项以上(第一名),或三等奖2项以上(限额定人员)。
3、或获国家授权评奖的行业协会、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前5名),或二等奖2项以上(前5名)。
4、或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以上(前3名),或二等奖2项以上(第1名)。
二、高级工程师:
1、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2、或获市(厅)级科技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或三等奖(前三名)2项以上。
三、中级工程师:
1、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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