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专利在中、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时的成果要求。
一、正高级工程师:
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并在林业生产建设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主持制(修)订国家、行业、省地方标准2项以上,并正式发布实施;或获得植物新品种权2项,通过省级审定或品种登记3项(前三名)。
2、或取得国家专利2项以上。
二、高级工程师:
1、获本专业国家专利或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审定1项以上,并在林业生产建设中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2、获本专业国家专利1项以上(以证书为准)。
三、中级工程师:
1、获本专业国家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关键词标签:
正高级、高级、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