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
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不将学历、论文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强化技术技能贡献,突出工作业绩……近日,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
《方案》指出,聚焦人才职业发展中“独木桥”“天花板”问题,以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创新技术技能导向的评价机制,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让各类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方案》明确了在总结工程技术领域贯通工作基础上,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8个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此外,《方案》明确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7个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关系,技工院校教学涉及的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类工种均可纳入贯通范围,技能人才要严格按照工种与专业对应关系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据了解,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两类人才贯通的8个职称系列职称评审,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突出职业技能和工作业绩,对长期坚守生产一线且为国家和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实施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以“一步到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注重操作技能考核。
《方案》鼓励取得职称的高技能人才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引导各类企业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鼓励用人单位实施高技能人才年薪制、股权期权激励,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特岗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按实际贡献给予高技能人才奖励,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关键词标签:
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职业技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