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21〕110号)文件要求,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国家承认的其他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不含“以考代评”专业)的初级和部分中级职称实行考核认定。
按照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21〕110号)文件要求,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国家承认的其他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不含“以考代评”专业)的初级和部分中级职称实行考核认定。
一、时间安排
2021年度在我中心参加人事代理的流动人员考核认定初、中级职称工作于11月23日开始(公休日除外),2021年12月6日截止。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考核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截止2021年9月30日档案在我中心保管的流动人员(档案在县区人才保管的,可与县区职改办联系);
2、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成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党校毕业的专科、本科生;
3、考核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层级。资历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经单位考核合格后,相同或相近专业各层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条件如下:
⑴大专、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⑵中专毕业后,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中专毕业后一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也可直接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⑶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3年或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2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⑷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⑸硕士研究生(具有学历和学位,下同)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⑹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与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满3年(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须满1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可暂按市委组织部、原市人事局《关于对研究生人才使用管理的实行意见》(市人字[1999]33号),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⑺博士研究生(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上述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形延长2年考核认定,需提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相关业绩材料。
三、考核认定程序。
今年的考核认定工作集中开展,考核认定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申报人员,自己认真填写《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组织简易申报卷宗(详见附件4)。
2、用人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成立考核评议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职业道德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业绩、贡献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线下进行,考核结果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考核认定职称的起算时间从认定部门认定之日起计算。
四、考核认定需要明确的问题
1、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界定。原则上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本科新旧专业对比目录》《全国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高职高专与本科对照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对照本人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性质,界定从事和所学专业是否一致或相近。研究生按一级学科,本、专科按专业类,中专参照高职高专目录中专业类的划分,属于相同一级学科或专业类的细分专业,视为相近专业,可认定相应职称;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颁布的各级别学历专业目录的,根据学籍材料中的成绩单和毕业院校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甄别,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或培养目标的专业方向应与申报考核认定职称的专业基本一致。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考核认定思想政治专业职称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核认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均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3、有从业准入要求的专业,须先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方可考核认定相应专业的职称。
4、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认定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再次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首次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需转认另一个专业的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再次认定。其他情况只能考核认定一次。在《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的“认定方式”栏中填写“首次认定、再次认定、转认定”。
5、根据省文件要求,对于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和管理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岗一年以上才能认定,转岗人员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1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公休日除外) 9:00-11:30 13:00-16:30
办公地点: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3号门11、12、13号窗口(不用取号)。
如遇填写问题请各位申报人员先仔细阅读“附件4”内的“填写说明”。
各位申报人员请注意:因申报时间短、人员较多,请尽早进行预约(一卷一号,用申报人姓名操作)提交材料,避免预约不上耽误您的申报工作。
预约方式:http://tsrcw.com/preappoint/#/ (请用手机浏览)
附件:
提交材料的退还时间、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均通过微信公众号“唐山市人事代理服务之窗”通知。
2021年11月22日
该原文出自: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21年度流动人员考核认定中初级职称的通知- 唐山人才网 ,原文网址:https://www.tsrcw.com/news/news.aspx?id=3083
转载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5:05:59
关键词标签:
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中级认定、初级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