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矿产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 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海洋地质、岩土工程、探矿(安全)工程、选矿工 程、采矿工程、实验测试、地质机械(仪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评审标准:地质勘查工程专业工程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 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 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 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 术创新上取得较好效果;有培养和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矿产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 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海洋地质、岩土工程、探矿(安全)工程、选矿工 程、采矿工程、实验测试、地质机械(仪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 强国建设。
(四)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年以上;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 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年;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 4年以上。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市(厅)级 科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完成部分专业技术工作并参与研究报告的编写。
(二)参加完成省(部)级大型项目、重点项目 1项以上的技术骨干。或为参加完成 省(部)级中型项目 2项以上的技术骨干。
(三)参加完成市(厅)级大型项目、重点项目 2项以上的技术骨干或市 (厅)级中型 项目 4项以上的技术骨干。 — 9—
(四)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工程结算额在 700万元以上的地质工程施工项目 1项;或 单项工程结算额在 50万元以上的勘察类项目 2项。
(五)作为技术骨干参加 1项以上新技术成果推广或新工艺(设备)应用或新产品开 发生产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或参加 2项以上新技术成果推广或新工艺(设备)应用或新 产品开发生产工作,完成某一方面的技术工作,并参与编写该部分的技术工作报告。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获本专业国家专利 1项以上(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 专利证书为准)。
(三)参加本专业项目的研究、设计、生产 1项以上,通过创新,提高生产效率、产品 质量,经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附鉴定材料, 在参研名单),或主持或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地质勘查项目立项、设计、报告编写或科 技成果推广 1项(以立项、设计、报告或验收材料为准)。
(四)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篇以上,或撰 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 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 等。市(厅)级:市是指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局、委、办等。
(三)年度考核:对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 近 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满 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 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专科以 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 4 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地质勘查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取得不同专业学 历(学位),但其中一个专业学历(学位)为地质勘查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其学历(学 位)可按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认定。
(五)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被授权的行业学(协)会举 办的各种专业评奖,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 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的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 级。
(六)本专业国家级奖项指由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发的奖励: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自 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奖项指由省科学技术厅和国家部委颁发的奖 励。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黄金协会等国家授权行业学会、协会奖项作为副部级参考使 用。市(厅)级科技成果奖项指由市科学技术局、省直厅局颁发的奖励。不包括论文奖、 征文奖等。
(七)项目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按来源分为下达项目和合同项 目。国家和省下达的项目分为三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在项目任务书中会 有明确说明;合同项目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 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八)主持、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人)是指负责 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 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 1名。参与主持、技术负责人一 般为项目前 3人,指参与者至少参加了该项目工作量的 70%及以上,相关报审资料中应 附有证明材料,如:总结、单位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本人签字的相关资料等。技术骨 干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分支专业技 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人员的前 5名,对于大型项目为前 7名。
(九)大型项目:勘查类指 800万元以上资金的项目;基础类指 300万元以上资金的 项目。中型项目:勘查类指 500万元至 800万元(不含 800万元)资金的项目;基础类指 200万元至 300万元(不含 300万元)资金的项目。
(十)国家级项目与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 5名,技术骨干为 6-10名;省 (部)级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 3名,技术骨干为 4-8名;市(厅)级课题,参与主 持、主要负责为前 2名,技术骨干为 3-6名。验收或鉴定认可的项目、课题以报告和证 书排名为准(前 3名)。
(十一)创新:为了需要而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并获得一定有 益效果的行为。在操作层面指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示范及提出 新思路、解决技术难题、技术改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管理等。
(十二)主要完成人: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该项科技成果自始至终从策划、研 发、试验全程参加)。一般 1-2人,较大综合性科技成果一般不超过 5人。
(十三)主要参编人员是指完成国家级任务的前 5名、省级任务的前 3名。
(十四)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 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 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 成果,不包括编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 ISSN刊号和 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核 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 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 辑、论文集。
(十五)在“四、业绩成果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其 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不累计。
(十六)本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随生产力水平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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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程系列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地质勘查工程专业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