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产专业高级工程师:
1、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水产工程师:
1、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以获奖证书为准),或获得县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以奖励证书为准)。
注: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现职称2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1、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
2、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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