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信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1、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获国家授权评奖的行业协会、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1、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优质通信工程奖等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通信科技奖、河北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等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注: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职称2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1、获本专业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前5名)。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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