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311-68099995 15373905016

当前位置:>首页 >模块4

哪些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河北省申报职称评审,通过何种渠道申报?

2021-04-16来源: 作者:admin点击量:1662

摘要:畅通非公经济组织申报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档案、人事关系和体制内外等限制,凡在河北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都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

畅通非公经济组织申报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档案、人事关系和体制内外等限制,凡在河北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都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

在河北省各类(含中直驻冀)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与河北省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河北省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在河北省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省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通过档案托管的我省各级人才市场申报。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在档案属地申报,工作单位地与档案托管地一致的,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档案托管的人才市场申报;工作单位与档案托管地不一致的,经档案托管地的人才市场同意,可在现工作单位地申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岗期间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河北中高级职称申报##2021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河北中高级职称评定#

申报要求:一、按照实际工作单位申报(签订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二、严格申报材料线上线下审核,工作单位是第一责任人,严格审查,把控质量,规范审核,严格控制申报人数,剔除弄虚作假人员。


0

关键词标签:

河北职称

评审条件 更多+
Copyright © 2012-2020 大朴人力资源服务(河北)有限公司 冀ICP备18010523号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新路17号荣盛城4-1地块3号商业0315 邮箱账号:dapuhr@126.com 技术支持:恒韵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