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换)证范围:丢失或损坏的证书是通过省人才初聘(考核认定)或通过省人才上报各评委会评审取得的证书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工作安排,我中心拟于近日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补(换)证范围
丢失或损坏的证书是通过省人才初聘(考核认定)或通过省人才上报各评委会评审取得的证书。
二、受理时间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31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日除外)。
三、受理地点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省人才大厦二楼一站式大厅职称窗口
四、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补(换)发登记表》1份;
2、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无复印件需提供初聘表或评审表;职称证书工作单位为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需提供初聘表或评审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档案号)。
特此通知
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1年4月30日
关键词标签: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