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监测、国土调查、土地评价、国土空间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与保护、权籍管理、土地整治、土地经济、海洋调查与监测、海洋 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海洋事务、信息技术等土地、海洋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及推广应用 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
评定标准:国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 论、技术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 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 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显 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 良好效果;有培养和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监测、国土调查、土地评价、国土空间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与保护、权籍管理、土地整治、土地经济、海洋调查与监测、海洋 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海洋事务、信息技术等土地、海洋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及推广应用 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 强国建设。
(四)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年;或具备硕士学 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满 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省(部)级土地科技项目、工程项目或生产项目 1项。
(二)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市(厅)级土地科技、工程项目 2项以上。
(三)主持或主要参加技术推广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开发新产品 2项 以上,或主要参加 3项以上。
(四)主持或主要参加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1项以上,或专题 规划 2项以上。
(五)主持或主要参加县级以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国土调查、变更调查、地籍调查、 遥感监测项目 2项以上,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六)主持或主要参加县级以上农用地分等定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划定、基准地价评 估、征地区片价制定 2项以上,或大中型宗地价格评估 5项以上,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 告。
(七)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省级以上开发区集 约利用潜力评价 2项以上,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2篇以上。
(八)参加编写省(部)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 2项以上。
(九)参与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投资 1000万元以上(含)土地开发经营、土地整治项 目设计、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技术工作,并编写勘察、设计报告及实施方案。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一)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1项以上、二等奖 2项以 上、三等奖 3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获国家发明专利 1项以上,并转化实施,或获得新型实用专利 2项以上(以专利 证书为准)。
(三)参与主持完成大型土地开发经营、土地整治项目,直接经济效益 1000万元以上 (附依据)。
(四)主要参与完成国土(土地)调查、评价、规划、利用、保护等成果,被县级以上政 府采用,发挥重要作用(附政府采用文件、公告等,在鉴定验收报告中主要完成人员名 单)。
(五)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独撰不少于 5万字)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 作 1部以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2篇以 上,或独立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 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3篇以上。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职 称 2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二等奖 1项以上或三等奖 2项以上 (以奖励 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 3项以上,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
2.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 2项或中型工程 3项以上,取 得显著经济效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填补省内技术领域空白。
3.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 3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 2篇),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 1部以上(独撰 10万字以 上)。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 等。市(厅)级:市是指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局、委、办等。
(三)年度考核:对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年的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 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 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年的专业技术人 员,按照近 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国土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取得不同专业学历 (学位),但其中一个专业学历(学位)为国土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其学历(学位)可按 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认定。
(五)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被授权的行业学(协)会举 办的各种专业评奖,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 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的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 级。
(六)本专业国家级奖项指由国家科技部颁发的奖励(5个子项),省(部)级奖项指 由省科学技术厅和国土资源部、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中国全 球定位系统技术应用协会、武汉大学颁发的奖励,如: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 学技术进步奖、矿产资源规划优秀成果奖、测绘科技进步奖、优秀测绘工程奖、优秀地图 裴秀奖、地理信息科技奖、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夏 坚白测绘事业创业与科技创新奖、省山区创业奖和大禹奖、安济杯、海洋工程科学技术 奖、海洋科学技术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项指由市科学技术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 学会颁发的奖励,如:市科学技术奖、省国土资源创新成果奖、优秀成果奖、省测绘学会科 学技术奖、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省优秀测绘成果奖。不包括论文奖、征文奖等。
(七)项目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按来源分为下达项目和合同项 目。国家和省下达的项目分为三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在项目任务书中会 有明确说明;合同项目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 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八)主持、负责(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人)是指 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 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 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 1名或分项目第 1人。国 家级项目与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 5名,技术骨干为 6-10名;省(部)级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 3名,技术骨干为 4-8名;市厅级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 2 名,技术骨干为 3-6名。验收或鉴定认可的项目、课题以报告和证书排名为准(前 3 名)。
(九)大型项目:指国家定额 500个生产工日以上的项目。
(十)主要完成人: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该项科技成果自始至终从策划、研发、 试验全程参加)。一般 1-2人,较大综合性科技成果一般不超过 5人。
(十一)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 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 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 成果,不包括编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 具有 ISSN刊号和 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核 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 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 辑、论文集。
(十二)在“四、业绩成果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其 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不累计。
(十三)本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随生产力水平适当调整。
关键词标签:
河北省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国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