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给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职称信息线上查询、验证服务,根据省职改办《关于梳理上报2010年以前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开展职称信息历史数据汇总、梳理和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自主评审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为落实中央、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给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职称信息线上查询、验证服务,根据省职改办《关于梳理上报2010年以前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开展职称信息历史数据汇总、梳理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范围
(一)2009年12月31日以前,在我市申报并通过省、市、县各级各专业评委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历年来,通过市、县职改办以初聘方式取得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经省、市职改办授权,自主评审单位自评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2021年1月1日后,以考核认定方式取得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考评结合系列、专业(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的副高级、正高级职称。
(五)自愿录入人员:在我市通过评审取得职称后,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在我市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国家公务员。
(六)已分别取得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上述各级别的职称数据均须录入。
(七)不受理的范围:以考代评职称系列、专业(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通过考试取得初、中级资格的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的专业类职业资格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外市取得职称后来本市工作,未在我市通过评审获得上一级职称资格的人员;持有民办科技单位、乡镇企业、农民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上报数据内容
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部门、自评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对职称信息进行审核,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内容包括:
(一)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行政区划代码、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现工作单位、单位性质、最高学历、最高学位和隶属关系。
(二)已取得的各级别职称信息:证书编号、发证日期、职称名称、职称系列、评审活动是否设置评审专业、评审专业名称、本地评审专业名称、职称级别、发证机构、评审机构、证书批文号、审批部门等。
具体填报内容、要求、汇总形式见附件。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一)个人填报内容。每位申报人各级别职称,均要填写1份《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采集登记表》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县职改办+单位+姓名+助理级”、“主管部门+单位+姓名+中级”、“X协会+单位+姓名+副高级”等。证书、评审表照片要清晰、完整。
(二)单位报送内容。各单位数据审核完毕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电子版+书面材料的形式上报市职改办。电子数据含:汇总好的“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表”XLS表格(见附件1)、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采集登记表》(见附件3)。纸质版是:《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表》纸质版、《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承诺书》(见附件4),审核人和主管领导要在两份文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纸质版报市职改办,电子版按单位命名、压缩成文件包后,发送至邮箱:274910428@qq.com 。
四、注意事项
“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表”内含四个工作表单,只填写上报数据模板表单,其他三个表单已做锁定处理(只读),不能改动、不能删除。
为解决不同版本Excel、WPS功能差异问题,交叉版本保存功能失效的问题,请复制“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表”-“填报说明”表单相应内容后粘贴即可。
五、工作要求
(一)要应报尽报。职称历史数据审核上报工作是为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树立各地、部门、单位良好形象的实际行动。对历史上,经我市职改部门评审、初聘、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在本人自愿基础上,做到应报尽报。各单位不得拒绝为已离职人员上报真实数据。各地、部门、单位每月25日前上报工作进展。
(二)要广泛宣传。各地、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布公告、微信答疑、开通电话咨询等方式广而告之,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知情权。
(三)要实事求是。职称信息审核上报,数据真实是要坚持的首要原则。针对以往出现的信息填报错误、不全等导致无法上报的情况,申报人和各单位应逐项核对人员基本信息和证书、评审表、文件等资料,特别是非公人员职称信息,要确保数据完整、真实有效。各地、部门、单位要建立分级负责制度,逐级签订承诺书并留档备查。提供虚假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7773501
附件:
1.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表
2.填报说明
3.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采集登记表
4. 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承诺书
注:附件1-4请在人社局官网(rsj.baoding.gov.cn)首页右上方“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下载。
保定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关键词标签:
关于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