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市(厅)级科技计划项目、政府主管部门立项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技术改造项目1项以上的主要负责人,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参与本专业1项地方或3项企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制定的关键技术研究工作,制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颁布实施。
(三)参与或作为主要负责完成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设计研发、先进工艺技术设计及装备研发、先进技术的引进与转化(推广)、实(试)验方法的研究等1项以上主要技术负责人,通过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相关技术评价。
(四)参与或作为主要负责完成省(部)级以上主管或相关部门批准的煤炭开发(扩建)、洗选加工、洁净煤、火电站、热电站、煤制燃料、煤化工、装备制造或生产矿井的安全、技术、生产升级改造、生产系统(环节)改造等项目1项以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规划、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设计(单位、单项设计以上)、地质勘察、施工、工业性试验等技术工作,负责关键技术及工程方案的设计、制定,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
三、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一)主要负责完成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或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技术改造项目,对关键技术难题的解决发挥了较重要作用,对项目实施作出较大的技术贡献(以立项、验收材料为准)。
(二)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三)国家I类知识产权2项以上核心技术的主要发明人,其中1项已转化实施,取得较显著的效果(以专利证书、转化效益证明为准)。
(四)主要负责完成的市厅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科技计划项目、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技术改造项目并通过验收,经济社会效益较为明显,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以上(以验收材料为准)。
(五)在制定国家、团体、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过程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发挥了较为重要作用,主要负责制定的国家、团体、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颁布实施(以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
(六)主要负责研发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先进工艺技术及装备、先进技术的引进与应用成果、实(试)验方法,通过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相关技术评价,其关键技术创新性较强,技术水平国内先进以上,项目成果达到成熟级,并在行业内得到了较大范围的推广应用,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相关技术评价为准)。
(七)主要负责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规划、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工业性试验等技术工作,提出了解决关键专业技术难题方案,工程整体设计先进并经济合理,勘察工作和施工质量合格,对项目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作用,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或评价,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明显作用,产生了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以验收材料为准)。
(八)主持或参与经市厅(集团)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的中型煤矿(矿山)及相关企业(中、小型厂、院)的产业升级改造、安全技术改造等项目经验收及评价,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以立项、验收材料为准)。
(九)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专著6万字以上,合著10万字以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在全国和国际学术专业技术交流会上交流论文视为公开发表论文)。
(十)主要负责编制省部级以上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为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较高水平的专项安全、技术、经济分析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报告等2篇以上,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或被采纳实施,取得了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带头人主持4项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项目并通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评价,关键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以上,撰写技术研究报告4篇以上;为配合技术研究编制的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实验方法、实验规程、为标准制定提出的实验研究报告4篇以上。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职称2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本专业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或获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以奖励证书为准,前5名);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或二等奖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前5名);
(二)主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项目(含子课题)1项以上,形成重大科技成果,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在技术研究方面有较大突破并推广应用,得到行业内广泛认同,较大地推动了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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